今年4月初,在美留学生黄格安回到了上海。6月下旬,他加了一个网名为“Daisy Zhang”的张黛禾为好友,发现对方也刚从美国回来不久,相似的留美经历,让两人相聊甚欢,还聊到了一个相同“喜好”。
“回来以后有点无聊。” 张黛禾给黄格安发去一条消息。
“是不是想念那股味道了?”黄格安有些猜出了她的心思。
“你那儿有‘叶子’?” 张黛禾问道。
“我有个朋友卖含‘叶子’的电子烟。”黄格安马上回复。
……
闲聊不仅聊出了共同“喜好”,还聊出了生意。黄格安成功向张黛禾“安利”了一支含‘叶子’油的电子烟。通过微信支付交易,赚取“中间商”差价后,他便将“货物”快递到了对方指定的地址。
两人聊天中提到的“叶子”便是大麻。大麻看起来像是某种烟草和烟叶,而吸食方法和吸烟类似,所以吸大麻有时也被称为“飞叶子”。
事实上,回国后的短短几个月内,张黛禾已经在一个臧姓女子那里先后数次购买含大麻成分的电子烟,价格相较偏贵一些,主要用于自己吸食,还会与自己的室友一起分享。
张黛禾与在美国留学时结识的“闺蜜”李涵在市中心合租了一套公寓,闲来无事时两人会共享“叶子”。除了在自己租住的公寓内吸食以外,两人还数次去李涵好友朱可儿家“飞”过“叶子”。
在美国的时候,学习压力很大,有一段时间我精神状态很差,就在朋友的怂恿下,尝了一口,感觉有点飘飘然,后来就……”
朱可儿吸食的大麻电子烟是她去年7月从美国带回来的。
而黄格安和臧姓女子的“货源”均由还在美国的朋友“帮忙”代购后快递回国。然后,通过社交软件或朋友介绍,兜售大麻烟油电子烟,从中牟利。
共同的留美求学背景,让这些留美学生各自的朋友圈很容易产生交集,慢慢便形成了他们的“大麻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大麻被列为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进行严格管制,吸食大麻系违法行为。
7月8日,张黛禾、李涵两人因吸食毒品,被杨浦区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款,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和七日。
朱可儿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大麻烟油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杨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朱可儿拘役三个月,罚金一千元。
而留美大四学生黄格安和另一臧姓女子贩卖毒品大麻电子烟油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目前两人已被杨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批准逮捕。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