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脑瘫男孩父母双亡,3位亲戚都无力监护,谁来做他的监护人?


作者:佟继萍 朱展麟
编辑:佟继萍
时间:2020-12-26 11:25:43
脑瘫患儿小鱼儿(化名)面临肢体二级残疾和父母双亡的至暗时刻,小鱼儿的未来该何去何从?谁来做他的监护人?

3位亲戚放弃监护权

2020年7月,患有重度脑瘫的7岁男孩小鱼儿再一次遭遇人生的重大打击,他的母亲不幸去世,而他的父亲4年前就已过世。面临肢体二级残疾和父母双亡的至暗时刻,小鱼儿的未来该何去何从?谁来做他的监护人?

根据民法相关规定,父母死亡的,监护权依次由(外)祖父母、兄姐或者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组织担任。

小鱼儿本有外祖父母和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可以依靠,但这三人均明确表示无力监护小鱼儿,愿意放弃监护权。监护权第三顺位——小鱼儿所在社区的居委会不忍孩子孤苦伶仃,表示愿意担任小鱼儿的监护人,但无法当然地超越第一和第二顺位直接成为监护人,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才能确认监护权。

松江区检察院未检部门了解到小鱼儿的情况和居委会的意愿后,表示居委会可以通过起诉小鱼儿监护权的外祖父母和哥哥来解决监护权问题,松江区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检察院支持居委会成为监护人

12月初,本案开庭审理,居委会代表和小鱼儿的哥哥出庭,未检检察官作为支持起诉人参加庭审。

案件进展迅速,松江法院很快判决小鱼儿的监护人变更为其居住的社区居委会。小鱼儿将在国家监护的羽翼下开启新的人生。

▲法院判决小鱼儿的监护人变更为居委会

根据《民事诉讼法》,支持起诉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为。

在监护权问题上,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落实困境儿童的监护权,是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新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是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

小鱼儿的故事暂且告一段落,但保护未成年人的脚步将继续向前。为推动未保法的有效贯彻,松江区检察院将稳步推进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领域内的督促、支持起诉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不断提高为未成年人提供综合司法保护的能力,落实国家亲权责任,不负“国家监护人”的光荣使命。

图片:松江检察院提供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