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凌晨,上海音乐人“王厂长”骑摩托车沿上海市龙吴路由北向南行驶时,险些坠入机动车道上一处窨井盖移位后“张着大嘴”的窨井洞。随即,王厂长拨打了报警电话,并用摩托车的车灯照亮窨井盖,提醒来往车辆。
随后,警方到达现场处理,市政管理部门抢修班组也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盖好窨井盖,并通知相关单位至现场查勘,及时修复窨井盖,做好临时围栏的应急保护措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行。事后,王厂长将现场视频发至网上,迅速引发社会关注。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当天知晓该事件后,即刻赶至事发现场,对窨井盖移位原因开展调查。
检察官遂对道路上的公共视频画面细节进行了数小时的比对,最终确定窨井盖移位时间发生在11月15日凌晨1时36分至1时39分之间。在此期间,窨井盖无人为破坏迹象,可排除刑事案件可能,检察官初步判断是由大型车辆碾压所致。
随后,检察官走访了相关单位,就窨井盖维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
为此,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向相关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书,提出如下检察建议:
①建议近期开展对龙吴路等重点路段井盖的全面自查,强化日常巡查,同步建立完善自查机制,对重要区域、重要路段加大巡查频率,及时排查发现井盖病害隐患,加强防范。
②明确责任,定期分析巡查结果,明确整治任务清单,制定责任计划,落实相关经费,对影响道路通行安全问题即查即改。
③有针对性落实技术改进措施,结合整治工作,采取措施逐步在重点路段调换自调试防沉降盖框,加装感应芯片等报警装置,做到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对龙吴路、虹桥路、漕溪北路等重要路段人井及井盖进行了隐患排查,并表示后续排查工作将覆盖徐汇区所有路段。
检察官表示,近年来,井盖安全事故频发。民生安全无小事,为此,最高检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并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制定发布《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推动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下一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将会同有关部门召集全区各家窨井盖权属单位,结合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和窨井盖司法解释开展法治宣讲,强调权属单位的法律责任,并部署整改方案,查找公共安全管理中的漏点、堵点。
同时,与政府管理部门研商窨井盖综合管理及安全防范措施,推动全区范围综合整治,切实贯彻好“四号检察建议”,守护老百姓“脚底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