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8日2时许,长宁公安分局新泾派出所接辖区居民刘先生报案称,自己在位于北渔路的家中睡觉时发现有声音,疑似有陌生人进入。后经清点,家中一个白色背包被盗,内有证件若干、现金200元。
接报后,长宁警方立即启动快侦快破机制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小区公共视频和大量走访排摸,发现当天1时30分许有一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进入小区,与报警人所述发现嫌疑人的时间高度吻合,随即快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的身份及其暂住处。1月18日11时许,民警在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并在其住所内查获被盗背财物。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张某对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张某所居住的小区就在案发小区的隔壁,当晚其在与朋友聚会饮酒后来到案发小区。他觉得很多人家都会在门口的隐蔽部位存放备用钥匙,就借着酒胆的选择了一栋居民楼进行“探索”,没想到真的用这个方法打开了刘先生家的大门,张某拿走了放在沙发上的白色拎包后回到了自己的家中。令张某没想到的是,第二天自己的酒还没醒就被民警抓了。
目前,现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长宁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