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严查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共享单车乱骑行被处罚款50元


作者:荣思嘉
编辑:佟继萍
时间:2021-04-11 10:09:02
4月7-8日,上海公安持续严查严管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反信号灯的、非法载人载物的,均受到相应处罚。

▲2021年4月8日8时38分,宝山公安民警在同济路近宝杨路,对当事人徐某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1年4月8日8时53分,普陀公安民警在凯旋北路近宁夏路,对当事人林某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1年4月8日12时38分,青浦公安民警在外青松公路近青湖路,对当事人刘某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1年4月8日8时19分,松江公安民警在车亭公路近泖亭路,对当事人贾某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1年4月7日18时36分,虹口公安民警在吴淞路近海宁路,对当事人胡某某实施“非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1年4月7日9时06分,奉贤公安民警在川南奉公路近水闸路,对徐某实施“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1年4月7日7时41分,徐汇公安民警在漕溪北路近蒲汇塘路,对当事人王某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图片:上海交警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