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祛纹身被烧伤,美容店无证经营!美容院老板和美容师都被告上了法庭 - 周到

女子祛纹身被烧伤,美容店无证经营!美容院老板和美容师都被告上了法庭


作者:姚沁艺 毛振亚
编辑:黄慧青
时间:2021-06-03 18:51:46
2020年6月,奉贤的王女士为了去掉自己身上的纹身,花了300元,前往一家美容店做纹身祛除术,却被美容院烫伤。

日前,因多次协商后赔付金额依然无法达成一致,王女士将美容院老板和为她做纹身祛除项目的美容师告上了法庭。

美容店竟是无证经营

原来,王女士在维纳斯美容院(化名)做过纹身祛除术的项目之后,伤口出现感染、发炎现象,先后去奉贤区中心医院、瑞金医院就医十多次均不见好转。

王女士多次找美容院协商,但因赔付金额无法达成一致,于2021年4月2日将美容院老板焦某和为其做纹身祛除项目的美容师田某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4.8万余元。经过司法鉴定,王女士腿部受伤系烧伤所致,左外踝烧烫伤。

▲王女士到美容院洗纹身后被烧伤

事件发生后,由于维纳斯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属于无证经营,被奉贤区卫健委处以罚款5.1万元。

焦某表示,王女士受伤后,他们积极配合原告就医治疗,还垫付了医药费。王女士自己在做完项目之后,没有遵医嘱用药,对伤口损伤的扩大也有责任。

田某则表示,对事故造成的损害,愿意和焦某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上海奉贤法院林庆强法官的多次调解,两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表示愿意积极整改,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王女士也对两被告的态度表示认可,同意在法院主持下与两被告协商赔偿事宜。

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焦某和田某共同赔偿王女士医疗费、护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后续治疗费等2.8万元。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计250元,由焦某和田某负担。

法院:别图便宜让自己陷入危险

本案中,田某无医师资格证为他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并造成王女士左踝烧伤,其行为侵害了王女士的身体健康权。根据《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焦某作为田某的雇主应当对王女士承担赔偿责任,田某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自愿与焦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无悖。

如今,医疗美容很普遍,大家也越来越接受医美或微整。但是医疗美容市场鱼龙混杂,很多医美机构没有相关资质,存在安全隐患。这个案件为各位爱美人士敲响了警钟,即便要做一些美容项目,也要去有资质的正规医美机构,千万不要为了图一时便宜让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

选择医美机构时,主要应做到“两看”:

医生要行医必须先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再携带医师资格证到个人工作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局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两个证都拿到,才有资格行医。

法官提醒:一旦发生医疗美容事故后,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避免人身损害进一步扩大。


图片:奉贤法院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