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被害人周先生报案称其年初在“闲鱼”App上看中了一卖家以九折的价格挂售的一张价值5000元的加油卡,双方通过微信约定在3月31日晚,在某加油站内进行线下交易。
当晚,周先生与卖家朱某在加油站内通过设备,现场确认油卡内余额为5000元,此后被害人周先生为了确认油卡真实有效,还使用了该加油卡加油,消费了380元。
4月14日,周先生加完油准备再次使用该油卡付费时发现,加油卡因为密码锁定,无法正常使用。事后周先生多次联系原卡主朱某未果,遂向警方报案。
警方调查发现,周先生并不是唯一的被害人,仅在两个月内,犯罪嫌疑人朱某通过售卖加油卡副卡后予以挂失的相同手法诈骗了10名被害人。其中,一名被害人最多购买了9张油卡,截止案发已被挂失了3张。
根据周先生提供的线索,警方将朱某抓获到案。据朱某交代,为了“搞点钱”,他在加油站办理加油卡主卡后,又分别在不同地点的多个加油站重复办理了30多张副卡用于出售。为了吸引更多被害人上钩,朱某还在“闲鱼”App上注册账号,打出“九折优惠出售油卡”的字样进行宣传。
同样,也有像被害人周先生一样细心的买家要求当面交易,在加油站直接进行现场验证,但最终还是“着了道”。
每次朱某交易完成,在间隔一段时间后,会到加油站将售出的副卡挂失,让副卡内资金流回他所持有的主卡。
根据被害人提供的支付宝、微信转账页面及加油站IC卡对账单,证实朱某共收取十名被害人6万余元,扣除未被挂失的和已经消费的金额,朱某的诈骗数额已经超过4.5万元。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