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收到我们退款了吗?如果没有请添加支付宝客服账号办理”,杨女士添加后,对方又说:“您的芝麻信用分数太低,我们无法在支付宝为您退款”。“那怎么办呢?”杨女士着急,“您别急,我们还有另一种退款方式”。“假客服”耐心又温柔:“请您下载xx银行贷款软件,在该软件平台申请贷款,稍后我们会为您还清贷款,退款费用也在里面结清。”
杨女士照做,贷款所得1200元,“假客服”循循善诱,发给杨女士付款二维码,让杨女士扫码1026元还款,剩余的174元算作退款,并承诺这样就可以把贷款还清并关闭通道。当杨女士扫码付款后,“假客服”称其操作错误,需再通过其他渠道退款,用同样的手法让杨女士贷款了8000元和7500元,扫码转入骗子账户后,“假客服”便杳无音信,杨女士这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2019年4月至10月,谢某航、谢某福、连某梁等人在福建省某“郊山”上,搭建一帐篷作为诈骗窝点。谢某航为该团伙的头目,他十分谨慎,“诈骗用的手机一月一换,电话sim卡几天一换,诈骗用的QQ成功后立即更换”,又招募多名“话务员”冒充“客服”拨打诈骗电话。被告人谢某福,从被告人陈某生、赖某星处购买包含姓名、电话、购物信息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由话务员有针对性地逐个拨打被害人电话。话务员卢某供述:“我一般一天打二、三十个电话,成功过三次,最高2万,最低2、3千。”谢某福同时负责为“话务员”充值手机,提供收款账户、收款码,结算诈骗所得等。连某梁受谢某航指使,为诈骗团伙的后勤人员,平时接送话务员“上下山”,联系谢某福充值手机、提供收款账户,向话务员发送淘宝商家购物的公民个人信息等。
2019年10月,公安机关将谢某航为首的5人诈骗团伙抓捕归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社会影响恶劣。
谢某航等主犯到案后拒不供认罪行,且作案工具等均被销毁,给案件的事实认定和证据审查带来了困难。
黄浦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组建联合办案团队,针对案件中证据链薄弱等问题,坚持引导侦查与自行侦查并重。该团伙涉案手机号及QQ账号数百个,均无实名注册,聊天内容也未透露作案人信息,证明账号实际使用人成为该案的重点和难点。办案团队通过线索梳理、恢复相关数据并进行比对,进一步锁定了谢某某等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夯实了案件的证据基础。经查,2019年6月至9月,谢某航、谢某福、连某梁等人采用上述方法骗取张某媛等19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13万余元。
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1年3月31日,黄浦区法院以犯诈骗罪分别判处谢某航等5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2020年12月23日,判处陈某生、赖某星犯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