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1日凌晨,24岁的王某与朋友吃夜宵后,驾驶一辆租赁的SUV小型客车离开。在途径沪太路时,遇到执勤民警查酒驾,示意他停靠路边。王某因在夜宵期间喝了4瓶啤酒,当即决定驾车逃跑。
在逃逸过程中,王某多次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多次超速,甚至逆向行驶。在与陈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擦后,他也不管不顾,仍驾车快速逃离。
当王某驾驶至汶水路、真华路路口时,再次违反交通信号灯,超速行驶撞向被害人魏某驾驶的小轿车。王某的车辆侧翻,他从车子里爬出来后,步行逃离现场。而魏某的车辆受损严重,车门无法打开,魏某被卡在车中。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将其救出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2个小时后,王某冷静下来,拨打110电话向民警投案自首。经鉴定,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mg/ml。陈某、魏某、王某的车辆物损共计近30万元。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魏某、陈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魏某是一名40多岁的网约车司机,承担着赡养老人和2名子女的重担,他的收入是家中唯一经济来源。事故发生后,王某未对其作出任何赔偿。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醉酒后驾车冲卡、冲撞车辆致一人死亡、三车物损,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