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案发当天,黄某途经松江一家小旅馆门口时,不慎踢到了路边的小狗。
受惊的小狗感受到危险,冲着黄某狂吠不止,连续不断的狗叫声激怒了黄某,他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挥向小狗,见势不妙,小狗一溜烟逃回旅馆之中。
小狗虽然离去,但黄某怒气未消。他不依不饶提着刀追到旅馆中,拿刀直指闻声而出的旅馆老板娘。
老板娘见黄某情绪激动,还一直叫嚣要杀狗,为稳住黄某情绪,避免受到伤害,老板娘就势说“你要杀狗就去吧”。
黄某便向里走去找狗,老板娘赶忙叫旁边店铺老板帮忙报警。
听闻老板娘报警,气焰嚣张的黄某也有些害怕,悻悻地逃离现场。很快,民警就找到了黄某,即便民警已向黄某表明身份,他仍然不配合警方调查,持续反抗。
在民警执法过程中,黄某竟死死咬住其中一名民警的大腿致其受伤。被带回派出所后,黄某逐渐冷静下来,他承认自己曾扬言杀狗,并表示对咬伤民警一事十分后悔。
经调查,警方处理黄某事件程序正当合法,并无不妥,而黄某撕咬民警的暴力行为却已触犯刑律。2021年12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黄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