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4月30日上午9时许,宝山交警支队民警在沪太路南蕰藻路路口巡查时,见身着快递服装的骑手邢某神情慌张,在检查其配送寄递人员“电子通行证”时,经查询发现其并无该通行证。经了解,邢某为了追求更多配送费用,选择私下送货牟利。由于邢某在没有获得电子通行证的情况下仍从事跑腿业务,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目前,邢某因实施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被宝山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同日下午16时许,宝山交警支队民警在沪太路东太路路口执勤,经检查发现一名身穿外卖服装的骑手殷某并未取得电子通行证,但仍在进行配送寄递工作。经查,殷某在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每日通过电话和微信等方式与一些老客户联系,私下帮助客户购买物品赚取配送费用。目前,殷某因实施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疫情以来,快递、外卖骑手穿梭大街小巷,成为城市物资保供的一支重要力量。但作为人员流动的一环,对快递骑手的防疫管理,一刻也不能放松。
近日,宝山交警支队在路面查验快递外卖人员信息工作中获悉多名从业人员在辖区废旧建筑内居住,存在涉疫风险,遂联合高境派出所开展细致排查,在2处无人看管的建筑内当场发现12人居住生活。
截至目前,宝山警方共查处没有“电子通行证”、违规从事配送寄递业务的案件百余起。宝山警方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持续重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疫情期间,电子通行证是配送寄递人员上岗的必要条件和通行凭证。所有配送寄递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本市各项防疫规定,依法规范从事配送寄递业务,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