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晚间和而泰(002402)一则标题“2022年第一次临死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公告引起舆论哗然,误将“临时”写成“临死”,这让出具该法律意见书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备受关注,“临死股东大会”一度登上微博热搜。两天后,相关方被监管处罚。
5月18日晚间,深圳证监局官网显示,17日对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开展现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18日依法对该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三名律师出具警示函。
和而泰公告显示,5月16日14:30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刘方誉、庄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经查,你所内核指引要求法律意见书披露之日起7日内将相关文件报内核部门进行质控审核,你所在出具上述法律意见书过程中,存在事后编制核查验证计划并报送质控内核、法律意见书存在严重文字错误、律师见证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不完整等问题。”深圳证监局称,决定对该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你所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流程管控,切实提高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质量,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赖继红、刘方誉、庄颖分别作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经办律师在上述法律意见书签字,赖继红还作为负责人审批同意上述法律意见书,刘方誉、庄颖作为经办律师起草上述法律意见书、到现场见证股东大会,对上述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赖继红、刘方誉、庄颖出具警示函。
而近两个月内,和而泰除了公告出现“临死股东大会”标题,2021年年报也打过补丁。4月8日和而泰披露,公司2021年年报中将控股子公司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收到的军品增值税退税共计3318.54万元认定为经常性损益。该公司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其信息披露年度考评自2010年至2020年,除了2010年良好,其余年份均为B。
事实上,和而泰在出现上述信披问题后不久修正。近年来洲明科技、中航重机、福能东方(彼时为“智慧松德”)等上市公司也曾犯过类似错误,且至今仍未修正。2021年3月中航重机(600765)《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显示,“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死会议审议通过”;洲明科技(300232)2021年4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显示,“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公告,公司董事长授权董事会秘书行使其审批权限,在临死公告分别提交证券事务代表审阅、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后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