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出现背叛另一方的不道德行为(婚外情),要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万元”;
“若一方在婚姻期间肉体出轨,承诺离婚时会净身出户”;
……
这种被普遍称为“忠诚协议”的文书形式,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很多夫妻甚至情侣都寄希望于通过签署这样的协议,获得彼此之间“忠诚”的保障。
但,这样的“忠诚协议”,在法律层面上靠谱吗?
日前,就理解适用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明确:
“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从整体社会效果考虑,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以不受理为宜。”
在民间有相当群众基础的“忠诚协议”,为何无法拿到法律层面来说事儿?最高法给出的理由有三点:
第一、如果法院受理此类忠诚协议纠纷,主张按忠诚协议赔偿的一方当事人,既要证明协议内容是真实的,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又要证明对方具有违反忠诚协议的行为,可能导致为了举证而去捉奸,为获取证据窃听电话、私拆信件,甚至对个人隐私权更为恶劣的侵犯情形都可能发生,夫妻之间的感情纠葛可能演变为刑事犯罪案件,其负面效应不可低估。
第二、赋予忠诚协议法律强制力的后果之一,就是鼓励当事人在婚前签订一个可以“拴住”对方的忠诚协议,这不仅会加大婚姻成本,而且也会使建立在双方情感和信任基础上的婚姻关系变质。
第三、忠诚协议实质上属于情感、道德范畴,当事人自觉自愿履行当然极好,如违反忠诚协议一方心甘情愿净身出户或赔偿若干金钱,为自己的出轨行为付出经济上的代价。但是如果一方不愿履行,不应强迫其履行忠诚协议。
在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王旭律师看来,最高法的观点在依托法律规定的同时,也考虑到了现实的社会背景。因为法律意识和基础有限,普通群众容易从朴素的价值观出发,但这种情况下的维权行为,极易变成侵权行为。忠诚义务的举证往往与家庭隐私相关,若明确支持“忠诚协议”,极易导致无过错方不当取证。
另外,《民法典》倡导家风建设,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忠诚协议”易将婚姻、感情等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强行关联,用物质束缚婚姻,这与我国法律倡导的婚姻自由、夫妻之间互负忠诚义务是违背的。因此,最高院才明确“以不受理为宜”。
当然,凡事无绝对。在确定“忠诚协议”不受理之前,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协议是否真的属于这类法院不受理的“对婚姻自主权、抚养权等具有身份属性的权利进行约定”的“忠诚协议”。若内容属于婚姻财产协议,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王旭律师团队曾连续5年发布“年度上海市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大数据报告”,通过近年来对上海市法院判决的研读整理,能够看到法院对待婚姻的态度更加谨慎。如“离婚冷静期”等制度的规定,也在印证整个社会对于婚姻的态度。这是“忠诚协议”认定困难的宏观背景。
从微观来讲,“忠诚协议”还是要先看类型,再确定法院的处理方式。在实践中,常见的“忠诚协议”包括三种类型,“身份型”“财产型”“混合型”,确定“忠诚协议”的类型至关重要。但由于普通民众无法很好地厘清三者区别,导致“忠诚协议”过分约定身份关系和附身份关系的财产约定,并最终导致法院对其不予认可。
从近几年实务中的案件来看,法院对“忠诚协议”的态度确实是日趋严厉的。王旭律师曾见到一份典型的“忠诚协议”,其中约定:如发现任何一方有婚外情,过错方自动放弃夫妻共有财产、净身出户;另给受害方300万元名誉赔偿金和精神赔偿金;离婚时过错方不得阻挠,并主动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和家里房产及其它财产的所有权。
“这样的‘忠诚协议’基本上踩了所有‘雷’,首先约定内容剥夺了一方的孩子抚养权,其次净身出户对家庭财产的分配影响到了一方的基本生活,这样的协议是无法得到法院支持的。”
如果“忠诚协议”无效,那无过错方如何以法律认可的方式,保护个人权益?
王旭律师解释说,当前法院的共同做法,都是会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对无过错方有所倾斜,但肯定不如“忠诚协议”中表述的那样形成巨大落差。
比如在2021年上海市公布的一例离婚判决中,法院认定一方存在过错,非过错方要求过错方就此过错行为向其赔偿,于法有据,予以支持。关于赔偿的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为10,000元。
那比起这种微薄的赔偿,有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呢?有的。律师们常规给客户的建议,就是拟定夫妻财产协议。
所谓“夫妻财产协议”,在婚前订立的叫婚前财产协议,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签署的财产协议就叫婚内财产协议,这两者可以统称为婚姻财产协议。婚姻财产协议的内容,一般需要明确具体财产的种类、数量和价值,同时协商确定婚前财产为个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婚后财产实行共同所有还是分别所有。
一般情况下,不是所有的家庭都有签署财产协议的必要,律师们会建议再婚夫妻、跨国婚姻、婚姻出现过风险(如出轨、家暴)等情况的夫妻签署。当然,所有协议都要在夫妻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签署。
据介绍,这种协议在当下的应用已经比较普遍了。尤其随着80后、90后们对婚姻的态度趋于理性、冷静,明确约定财产协议,反倒能让双方免除顾虑。
当然,即便夫妻双方同意,他们私下拟定的夫妻财产协议也不一定都是有效协议。如果确有需要,还是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