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即将来临
又将有一批新规和新变化
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快来看看~
《上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上海的辅警管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其中包括:
■ 明确招聘门槛、招聘流程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失信惩戒等不予聘用。
■ 明确职责权限,还列出了辅警职责的“负面清单”。
■ 合理确定辅警的薪酬标准,享受“五险一金”待遇;明确可以从特别优秀的辅警中定向招录人民警察。
■ 明确辅警若违规,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
■ 明确辅警履职侵犯公民权益,所在公安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最大亮点,即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对直播带货、盲盒经济等新兴业态经营者的义务作出特别规制,包括:
■ 网络直播:平台经营者若不提供必要数据,违者最高罚款50万。
■ 网络游戏: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
■ 大数据杀熟:经营者不得实行不合理差别待遇。
■ 盲盒销售:经营者实际的市场投放应当与其公示内容相一致,违者最高罚款10万。
■ 弹窗广告霸屏:要确保能一键关闭。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光污染”治理是此次修法重点之一,填补了这方面法规空白。
新规首次明确——
■ 在居民住宅区及周边设置照明光源时,要采取合理措施控制光照射向住宅居室窗户外表面的亮度、照度。禁止设置直接射向住宅居室窗户的投光、激光等景观照明。
■ 在外滩、北外滩和小陆家嘴地区因营造光影效果确需投射的,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合理控制光照投射时长、启闭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新规也明确了对光污染的具体处罚条款。
《上海市浦东新区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
此次立法明确——
■ 支持国产化妆品进免税店。
■ 购买化妆品也能“定制加工”。
■ 构建生产全过程关键数据的实时采集与分析系统,实现“让消费者决定量产化妆品品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规定共13条,以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预防功能为出发点,进一步清除该类案件在受理和作出程序中的各种障碍,突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权益保护的时效性,明确规则,包括: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不依附于离婚等民事诉讼程序;
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家庭暴力;
明确悔过书、妇联组织等收到反映或求助的记录等,作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据;
共同生活的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等之间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暴法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
其中明确——
■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页面展示合理范围内的互联网用户账号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归属地信息,便于公众为公共利益实施监督。
■ 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含有职业信息的,应当与个人真实职业信息相一致。
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含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决定》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制度,在全球范围内通常被誉为建设与发展市场经济的“经济宪法”,其制定和修改对于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发展秩序的维护和建设方向的明确,具有重大意义。
这是反垄断法自2008年施行以来首次修改。新修改的反垄断法规定:
对立法目的进行修改,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鼓励创新”作为新目标;
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将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正式写入反垄断法;
明确平台不得利用数据与算法等数字经济关键要素及市场地位进行垄断行为;
细化垄断协议,新设计了“安全港”制度。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提出,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分成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梯度,并分别明确了三个梯度的培育目标、评价或认定标准,进一步增强中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