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18时50分许,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警支队两名民警驾驶警用摩托车巡逻至崇明大道大东路时,看到一辆同向的白色SUV车头灯格外刺眼,民警特意加强观察,发现该车车头加装有一排大功率灯具,涉嫌违法。
于是,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在前方安全区域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检查中,驾驶员林某承认当时买这辆二手车后,觉得加装氙气灯又亮又帅气,就到车辆维修店安上了一排氙气灯。“而且照得远,晚上开车看得清楚。”林某表示。
和你会车的驾驶员看到你这排强光灯会出现瞬间视盲,极容易引发车祸,你知道吗?”
民警当即向林某说明危害。
经民警现场教育,林某认识到自己加装大功率车灯是违法行为,并被以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条款,依法对林某作出暂扣机动车,责令其恢复原状,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