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玲将S贸易公司诉至法院后,要求公司立即纠正工商登记信息,撤销其法定代表人身份,并消除影响,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连续三天刊登赔礼道歉信息。
金山法院经审理后查明,S贸易公司于2002年成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原告王玲。公司目前的企业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S贸易公司申请设立过程中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承诺书》、《公司章程》等涉及的王玲签名字迹均非其本人所写。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S贸易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材料中“王*”的签名经鉴定非原告王玲所签,也未有证据证明上述签名系王玲授权他人代为所签。S贸易公司使用王玲的姓名注册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该行为确实侵犯了王玲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判决,S贸易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至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法人变更登记,涤除王玲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
原则上,注册公司需要公司的设立人亲自办理,但为了进一步简化公司设立流程,为公司设立提供快捷服务,我国法律也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司登记注册,只要持公司法人身份证和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就可代为办理公司注册登记。
这本来是一项便民服务措施,却被不法分子利用。实践中,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他人身份证,假造授权委托材料后,欺骗工商登记机关,冒名注册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一些情形下,公司债务会由公司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实践中,这种冒用他人身份成立的公司,冒用者,也就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会在经营失败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利用被冒名人不认识自己,将公司债务留给毫不知情的“法人”承担。
此外,一旦被冒名注册公司,也会影响自己成立一人有限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如果身份证被冒用注册成立公司,当事人就无法再使用自己的身份注册一人有限公司。
1.要想办法找到盗用自己身份的人。
实践中除了身份证丢失被别人捡到以外,还有自己的朋友、亲戚以别的借口“谎借”身份证,或者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借予别人使用的情况。要仔细回忆公司成立前是否存在出借身份证的情况,想办法找到盗用自己身份证的人。此外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往往可能就是盗用身份证的人,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查询其他公司股东或成员。
2.搜集自己身份证被盗用的证据。
身份证被盗用,最直接的证据就是身份证挂失补办记录。可以联系当时挂失补办身份证的公安机关,要求出具相关证明,以证明设立公司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已经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下。此外,报警记录、身份证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笔迹鉴定报告等都有助于证明被盗用的事实。如果身份证是被借用的,也要准备好被借用的证据,比如和借用人的聊天记录等。
3.申请撤销公司注册登记。
可以联系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告知身份证被盗用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证明,申请撤销公司注册登记。
如果以上都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查清事实后判决涤除自己的法人或者股东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