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无疫小区建设、人兽共患病防控,从源头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 周到

积极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无疫小区建设、人兽共患病防控,从源头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2022-10-28 17:16:53
《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已于2022年10月28日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介绍,此次《条例》修订,充分考虑国家总体要求和上海城市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进行制度完善和制度创设,力争为本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更为有力的法制保障。

接下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将从三个方面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第一,抓好《条例》的学习宣贯。

对内要加强学习。各级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担负着动物疫病防控的重任,也是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力量,将立即行动起来,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和组织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让大家准确把握《条例》的重要意义和条款内容,深入领会自身肩负的法定职责和使命担当,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对外要加强宣贯。将组织各级有关部门,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群体等,采取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电视、网络、微信、报纸等渠道,让大家了解《条例》,遵守《条例》,积极配合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群策群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第二,抓紧《条例》的落实落地。

一是进一步健全防疫体系。将加强与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对接,推动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防控机构,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设置相关岗位,配备相应人员,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市“一盘棋”。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加强各级动物防疫行业监管、综合执法、卫生监督、疫病防控等部门的衔接,加强与卫生健康、绿化市容、海关等部门的对接,构建动物防疫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共进”的良好局面。

三是进一步加强疫病防控。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科学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构建有效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屏障和预警体系;积极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无疫小区建设、人兽共患病防控,从源头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依法开展动物、动物产品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调运监管、无害化处理,降低疫病传播风险,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动物疫情报告、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指导各区加强对宠物诊疗机构和室内动物展示及互动体验场馆的监管,做好狂犬病免疫点布局和流浪犬猫管理,构建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关系;推进动物防疫工作数字化转型,实现全链条可追溯和信息互通共享,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效能;积极开展《条例》配套法规和有关标准的制定、修定工作,进一步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

第三,抓严《条例》的实施督查。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督查,督促相关区严格落实动物防疫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并夯实企业(个人)主体责任,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确保动物防疫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作者:何雅君
编辑:何雅君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