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积极推进浦东新区法规立法工作 - 周到

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积极推进浦东新区法规立法工作


2023-01-07 15:48
1月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积极推进浦东新区法规立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

会上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发布以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将为浦东引领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作为重要工作职责,自去年7月以来先后颁布15部浦东新区法规,实现了浦东新区法规的开创性制定。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党中央《引领区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的重要意义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引领区意见》《授权决定》的核心要义,深刻认识到浦东新区法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以立法引领和保障改革,支持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而创设的新的立法形式,是以法治方式对浦东引领区建设最大力度的支持。

按照“建立完善与浦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的要求,切实用好用足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权,把制定浦东新区法规作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改革开放的重要使命;作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建好“立法试验田”的重要责任;作为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的职责担当。

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推进浦东新区法规的制定工作

制定“一决定”“一规程”“一清单”,有效规范承接立法授权。

制定《关于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以法律性问题决定的形式对浦东新区法规的制定依据和原则遵循、浦东新区法规立法的工作机制以及浦东管理措施的转化机制等作出规定。

讨论通过《关于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相关立法工作规程的规定》,对浦东新区法规的立项、起草、审议、表决、报送备案等环节分别作出细化安排。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梳理形成浦东新区法规“立法需求清单。

紧跟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要求,确定立法选题布局。

切实围绕中央、市委关于引领区建设部署,整体谋划法规工作布局。15部法规的主题涵盖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升级、促进自主创新、发展绿色生态、深化城市治理五大板块。

立足改革创新实践需要,具体确定法规立项选题。立法选题主要来自于《引领区意见》确定的改革事项,将《引领区意见》提出的“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探索试点商事登记确认制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等事项逐一予以立法落实。

创新立法机制,形成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整体合力。

浦东新区为推动改革创新需要制定法规的,由浦东新区负责法规草案起草,经市人大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意见后,再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出议案。

涉及重大改革事项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的,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会同浦东新区起草法规草案,并由市政府提出议案。

属于综合性、系统性、基础性事项的,由市人大有关委员会牵头组织专班起草,并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市人大专门委员会提出议案。在每一部浦东新区法规的起草、审议和修改过程中,我们都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社会、企业、智库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紧扣创制性和变通性,坚持立法与改革相统一、相协调。

按照制度型开放要求,把握好法规的创制性,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尚未覆盖的领域和事项做出先行先试规定。

《市场主体退出若干规定》回应企业需求,创设简易注销、承诺制注销、强制除名、强制注销等四种退出方式,从根本上破解长期困扰企业的“退出受阻”难题。

《绿色金融发展规定》抓住绿色金融发展的核心问题,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把制定绿色金融地方标准在法规中予以明确。

《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规定》是全国首部专门为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作出保障的法规,为这一新兴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开辟了法治化的新赛道。

坚持遵循宪法规定、遵循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遵循深化改革和制度型开放的方向要求,在与有关国家部委充分沟通并取得支持的基础上对相关上位法的一些具体规定作出稳妥审慎地适度变通,承担好为改革创新“试制度、探新路”的责任。

《深化“一业一证”规定》坚持《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的要求,明确了行业综合许可“一证准营”,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

《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规定》按照《引领区意见》“对消费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要求,适度变通化妆品生产许可制度,允许定制化妆品生产销售,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化妆品消费升级的需求开辟了制度空间。

《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落实《引领区意见》“建立企业研发进口微量耗材管理服务平台,在进口许可、通关便利、允许分销等方面研究予以支持”的要求,适度变通生物医药特殊物品和研发用物品出入境制度,进一步推进通关便利化;优化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生产制度,推动企业迅速稳产达产、扩能扩产。

发挥法规促进作用,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

推进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办理新机制。《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规定》从破产审判机制、府院协调机制、破产重整制度等方面着手,有力推动解决企业“破产难”。

搭建揭榜挂帅新平台。《优化揭榜挂帅机制规定》推动浦东依法设立揭榜挂帅公共服务平台,运用市场化专业化机制配置科创资源,充分激发全社会科技创新活力。

完善知识产权统一管理新体制。落实知识产权“大保护”管理要求,对浦东新区知识产权部门的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进行统筹创新,更大力度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狠抓推进落实,浦东新区法规贯彻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近期,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上海社会科学院开展了评估工作。从评估情况看,浦东新区法规的成效主要体现在:立法引领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立法助推产业发展进一步转型升级。立法驱动创新活力进一步激发。立法促进绿色转型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立法支撑城市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扎实推进浦东新区法规制定工作。更加注重法治对高水平改革和制度型开放的引领保障作用,加强前瞻性谋划和整体性布局,继续滚动完善改革创新清单和法治保障清单;更加注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立法中扩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市场主体等社会各界的立法参与;更加注重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浦东新区法规的制度创新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治理效能。

作者:何雅君
编辑:何雅君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