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实施电动车新国标:低于25km/h、轻于55kg、有脚踏


作者:荣思嘉
编辑:黄慧青
时间:2019-03-22 15:59

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新国标”)将于4月15日正式实施,“新国标”在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规定,调整完善了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要求,让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更有保障。

“新国标”电动车对车速、质量、电机功率等做出新规定

据了解,此次新标准将电动车最高时速由之前的20km/h,调整为25km/h,在原有基础上提升了5km/h;对于整车的最高质量也做出了调整,即整车质量最高不得超过55kg,而对于电机功率的限制也由原来的240W提升至400W。

同时,“新国标”还规定,所有符合国标车必须强制装置脚踏,按照新标准解释,所有想被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电动车都必须要有人助力驱动,必须安脚踏,只有这样才方便又安全。

除此之外,相较于现在的标准来说,“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在安全性能方面标准也更高了,车辆增加了阻燃、充电器保护、防篡改等技术指标。总体而言,“新国标”在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广大市民出行需求,以及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上,都有了新的进步。

不用考驾照,4月30日起停止对旧车上牌

“新国标”实施之后,公安交警部门提醒还有两点值得市民特别注意:

一是,交警部门已经辟谣:电动车不需要考驾照!只要是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市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经依法登记发放电动自行车牌证后,骑车人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点需要注意的是,4月15日之后只售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4月30日起停止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品牌型号的上牌登记工作。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的规定,对于4月15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即自4月30日起停止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品牌型号的上牌登记工作。


图片:站酷海洛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