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800多套“电子警察”已升级卡口抓拍功能!专抓“失格”驾驶人


编辑:沙情奕
时间:2019-05-14 11:16

驾驶证被吊销、注销或暂扣后

已然失去了驾驶资格

有人竟然还敢开车上路!


11名“失格”驾驶人已被查获

话匣妹从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了解到,为进一步打击驾驶证已被吊销、注销、暂扣期间仍驾车上路的“失格”驾驶违法行为,全市4800多套“电子警察”已经进行了升级改造,新增卡口抓拍功能,配合后台的智能识别比对技术,使“失格”驾驶人无所遁形。

在近日部署开展的“深目13号”缉查专项行动中,已有11名“失格”驾驶人被查获。

案例一:

日前,在宝山区菊盛路沪联路附近,违法人杨某某刚吃好午饭出来,就被守候在其车旁的两位民警逮个正着。

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虽然杨某某声称当天有驾驶员开车,但执法民警显然是有备而来的。

警:这部车子是你的嘛?

杨:嗯。

警:本次执法活动全程录音还有录像。2018年底,你有什么事情驾驶证被扣掉伐?

杨:对啊。

警:口头传唤你,到宝山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去,询问你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你的驾车情况。

杨:今天是我驾驶员开的……

警:不光是今天!你这个车去的地方多了……

据调查,杨某某的驾驶证于2018年11月因超分被暂扣后,多次违法驾车出行

宝山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张建钢告诉话匣妹,他们在收到交警总队科技处下发的违法驾驶员和车辆信息后,通过比对该车行驶轨迹,框定了其在宝山经常出没的区域范围。

张建钢

当天,通过技术手段,分局警务中台在刘行地区找到了这辆车,发现这个情况后,马上通知我们,我们立刻派人去现场找,找到车辆后守候伏击,等待这个驾驶人出来。

宝山交警支队依法对杨某某“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

警务系统是如何得知违法车辆何时在何地出现的?

市交警总队科技处民警夏良说,他们已对全市4800多套“电子警察”进行了升级改造,增加了对所有经过车辆进行抓拍记录的功能。

夏良:

主要是软件升级,每辆车经过都会抓拍照片、抓拍车牌号,把这些“失格”驾驶人相关车辆布控到“黑名单”,在我们市内4800多套电子警察的卡口一旦经过,那么系统就会自动报警。我们会通知属地的就近岗位的民警去拦截查处。

此前,基于大数据的分析、研判,警方主要通过上门抓捕、道口布控的方式,对“失格”驾驶人、“假套牌”嫌疑车、克隆出租车等重点违法车辆和人员进行精准打击,此次新上线的市内道路卡口缉查系统,进一步提升了打击的精度和广度。


案例二:

东交警根据行动线索,对嫌疑人宋某某的“失格”驾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4月17日,民警至其位于浦东新区合庆镇的家中,当场将宋某某带回浦东交警支队调查处理。在证据面前,宋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浦东交警支队依法对其“驾驶证注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4月14日,青浦交警根据行动线索,电话通知涉嫌“失格”驾驶的谷某至青浦支队接受调查处理。谷某对其“失格”驾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于次日至青浦交警支队接受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青浦交警支队对其“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拘留7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

自2016年交通大整治以来,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建设应用了“失格驾驶人违法行车分析系统”,并以此为支撑,部署开展了“深目”系列集中查缉专项行动,至今已开展13批次,累计查处各类“失格”驾驶违法行为1321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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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话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