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拍网司法拍卖发布了最新拍卖信息,从页面上可以看到,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也就是单身限购一套,家庭限购二套。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此外,剩余价款需在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
在该网站上最新挂出的一套静安区住宅中,法院特别提示:“上海法院司法拍卖的本市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法拍房是指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目前北京、广州、深圳、南京等地对住宅类法拍房有限购要求,不过此前上海对于法拍房没有限购,导致不少没有购房资格的市民通过法拍途径来买房。根据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70%。实际上,由于买的人多,在上海想捡漏买法拍房的概率正在变低,有的法拍房价格已经高于市场价。购买法拍房可能存在房屋过户税费、落户等风险,购房者需要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