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5日,奉贤区警方接到报警,称在某大型网购平台购买到了假冒阿道夫品牌的洗发水、护发素、沐浴露。
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于2020年12月31日在广东某地将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彭某、陆某二人抓获。到案后,二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2020年5月初,卢某在某大型网购平台上看到一款名叫“阿道夫”的产品价格很低,而且卖得非常好,就找到了开网店的朋友彭某,而彭某正为最近网店生意不好发愁,听卢某一说,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卖阿道夫的产品。
二人从他人处采购了阿道夫的产品,借了以前开服装网店朋友的账号,将阿道夫的这款产品放在店铺里卖,然而由于没有得到授权,他们只能通过一些商人购买假冒的商品,刚开始和很多销售阿道夫的商家一样销售火爆,然而时间不长,很快就被消费者发现是假货而遭投诉。
随着投诉越来越多,2020年9月,卢某、彭某二人不得不停止了销售,尽管如此,二人也在该店铺卖出了四五千单商品。
关了店铺后不多久,2020年11月初,二人又用卢某家人的身份注册了一家店铺,继续销售假冒商品,这次卖出了两千多个订单,但很快,再次因投诉过多关闭了店铺。
2020年12月初,彭某干脆用自己母亲的身份注册了一个店铺,然而这次在卖了两千多个订单之后,终于在2020年12月31日被警方抓获。
经查,2020年5月至12月,彭某、卢某二人在明知没有阿道夫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先后在某大型网购平台的三家店铺内销售假冒阿道夫产品,彭某负责销售运营,卢某负责进货发货,共计销售8000余单(为提高销售量,自己刷单4000单),共计5000瓶左右,销售额达30余万元,非法获利共计2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彭某、卢某二人销售假冒阿道夫产品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021年1月29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二人批准逮捕,近期将对其二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