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有争议的《公告》,初次亮相于2023年12月16日。
《公告》称:“随着市场成本的不断提高,为促进市场规范、安全、有序发展,现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决定适时提高相关商区管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公告》内容,自2024年第二季度起,一商区、二商区一楼的管理费用,将从每月20元/平方米,增长至每月28元/平方米。
《公告》出现后,立刻在被波及的600余家小业主中,引发轩然大波。这些小业主,大多是轻纺市场的老商户,很多都是自打轻纺市场开业后,就在这里经营布料、窗帘等生意的老熟人。2006年,轻纺市场转变部分区域的经营模式,向外出售商铺时,他们也是第一批“吃螃蟹”的人,他们还记得轻纺市场在销售店铺时,曾给他们许下的种种承诺,也对轻纺管理公司屡次无视他们的意见,积累了诸多不满。
这一次,他们决定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
12月26日,由一商区、二商区部分店主们集体聘请的律师,向轻纺管理公司发出《律师函》,表示:轻纺管理公司此次的涨价行为,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严重侵犯了众多小业主的权益,他们拒不接受。
然而,此次抗议并未等来想要的结果。2024年1月5日,又一张内容近乎一致的《公告》,被张贴在了轻纺市场。小业主们试图拨打《公告》中公示的联络电话,却发现这个号码极难打通。
1月 19日,业主们集体聘请的律师,和轻纺管理公司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再次明确表达了小业主们集体反对的意见,并对此次涨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出了质疑。
据负责此次沟通的上海市通浩律师事务所陆建律师回忆,在这次沟通中,轻纺管理公司曾表示,发布《公告》只是为了意见征询,后期会与小业主们建立沟通机制。但没过几天,轻纺市场的大部分店主,又收到了一则关于涨价的短信通知。
短信的内容和《公告》的内容几乎没有变化,“决定”、“缴纳时间”等字眼,分外扎眼。
这一次,联名表示反对的商户,从最初的500多家,上涨至640家。
其实,轻纺管理公司单方面宣布决策已不是第一次。为何轻纺市场的小业主们,这一次态度这么坚决?这其中即有现实层面的因素,也有小业主们普遍感到“未被尊重”的愤怒。
在二区一楼拥有两家店的陈老板,为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如今,他每家店的店租仅为6000元/年。两家店一年到手的收益不过12000元。但两家店面积共达66平米,按照原来每月20元/平方米管理费计算,全年共需支付15840元。也就是说,即使在不涨价的情况下,他每年也要净亏损3840元。如果管理费上涨至每月28元/平方米,他每年的亏损要增加到6336元。
生存,是小商户们必须考虑的因素。租金和管理费的严重倒挂,已近乎剥夺了小商户们将生意重新盘活的可能性。
感到不公平,则是许多商户们愤怒的另一重原因。
根据《公告》,此次涨价的区域为一区一楼及二区一楼,这片区域与当年小业主们集中购买店铺产权的区域,重合度非常高。几乎所有当年购买产权的小业主,都在此次管理费涨价的行列之中。
区域是如何选的?为何轻纺集团自有的商铺管理费不涨价?甚至有些店铺的管理费低至10元?”
在二区做生意的吉老板直言,轻纺管理公司区域性的涨价策略,让这些小商户们,倍感遭到针对。
最关键的是,这个28元/平方米的定价是怎么来的?”
在轻纺市场一区拥有多家店铺的吴老板,最看重的是公平。在他看来,作为业主之一,他理应和大业主一样,拥有了解管理费用途、参与决定管理费增减的权利。如今,这些权利明显被剥夺了。
“你从20块/平方米涨到28块/平方米,只要有合理性、合法性,就算涨到280块/平方米,(我)也OK。我赔钱算我理财失误。”吴老板说,作为生意人,他愿意为一时的市场起伏买单,但轻纺市场涨价的理由,让身为同行的他难以接受。他需要知道,这些管理费,到底花在了哪儿?
其他地方10块钱/平方米的管理费,冬天也可以一直开空调,室内可以穿单衣。这里已经20块/平方米了,还要涨价,我不理解。”
吴老板指了指身上一直未脱下的棉服说。
1月30日,新闻晨报·周到帮办记者,在上海市轻纺市场实地采访过程中,被轻纺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拦住,随后和几名业主代表、律师代表等被带至轻纺管理公司办公处。上海市轻纺集团顾总等人出面,在记者的见证下,与多位代表进行了沟通。
顾总表示,由于到访仓促,他尚不能代表轻纺集团对争议事件进行回复。随后,晨报记者向顾总等人列明了采访问题,并对业主代表们集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记录。
如上文所述,业主代表们的关注点,集中在维护自身权益和大、小业主之间的公平。他们集中向轻纺管理公司反映了三个问题。
问题一:商场管理费到底是如何分配使用的?小业主们认为,参考《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物业企业理应向全体业主每年报告上一年物业费收支情况。在调整物业费之前,还应将经审计的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向全体业主报告。但多年来,小业主们从未被告知过自己所缴纳的管理费使用用途、账目细节。
此次涨价发生前,物业公司也未公示过任何文件,未就审计、评估或方案,与业主们进行过沟通。长期以来,管理费用途,只有轻纺市场的管理者清楚。账目的不透明,严重侵害了小业主们的知情权。
问题二:管理费涨价前该不该做意见征询?据《民法典》,调整物业管理费,属于“有关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力的重大事项”,对于该事项的决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进行表决,支持意见达到规定比例后方可执行。但是,业主代表们表示,他们并未被征询过意见。他们所看到只有一次又一次下发的《公告》,以及《公告》上措辞强烈的“决定”、“缴纳时间”等字眼。
问题三:接连下发的《公告》是命令还是商议?唯一让小业主们感受到一丝被尊重的,是《公告》上留有的联系人电话,以及“如有咨询或反馈,请书面提交联系人”的字样。但是,自打《公告》发出后,联系人电话就极难打通。业主们委托律师发出的《律师函》,并未得到积极地响应。在和业主代表们建立沟通机制之前,轻纺管理公司先一步又发出了一则内容高度相似的短信通知。所以,轻纺管理公司接连下发的《公告》到底是命令还是商议?业主们到底能否获得平等的权益?这是业主代表们极为关切的问题。
上海市轻纺集团顾总对问题进行了记录,并对新闻晨报·周到帮办的记者表示,在向集团申请后,会进一步沟通采访事宜。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轻纺市场的众商户们,曾多次援引住宅物业管理中的相关法规。那么,非住宅物业的管理是否可参照住宅物业管理的规定?新闻晨报·周到帮办记者邀请了物业管理领域专家黄友健,对此做出解读。
黄友健直言:“非住宅物业管理,应参照住宅物业管理执行。这不仅在《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中有明文规定,更是物权所赋予业主的权力。”
从根本上来讲,轻纺市场管理方想要对物业费进行涨价,那么只有成立业委会,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力,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如果短时间内无法成立业委会,也可以邀请属地管理机构,作为第三方,代为行使业委会的权力,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表决前,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物业价格评估机构,依据物业的规模、设施设备及场地、人员的配备、能耗成本等现状作出科学的价格评估作参考。除了这两种法律途径外,管理方还可以和全体业主进行协商沟通,最终取得一致意见。”
黄友健强调:“无论是哪一种方法,对于物业费的决定权都归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公司也好,大业主也罢,都无权代表全体业主做出修改物业管理方案、增减物业服务费的决定。”
大业主无论占了多少面积,拥有多少本房产证。从权力角度而言,它和其他业主是一样的。面积的大小只能让大业主在表决过程,取得一定优势,但不意味着大业主有凌驾于其他业主之上的权力。”
黄友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