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复习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最难突破的语文此时是否还有机会提高?
赶紧收藏、分享给身边的考生吧!
钟雨人
随着对语文素养培养要求的提高,近年来中考对核心素养尤其是思维能力的考查更显突出了。表现在题目上,就是对整体阅读能力要求高的大分题比重明显增加了,常见的归位题、顺序题(段落)、思路图示题、材料增删题、标题妙处题和尾段作用题等都属此类。它们题型虽不同,但需要从整体阅读角度思考答题的要求却是相同的。在最后的复习阶段,考生尤其要注意在“整体阅读”上下功夫。
整体阅读是指从“篇章”的角度所进行的全文整体通读,首先重在了解文章的基本内容、主旨、文体特点、结构层次等,从大局的高度对文章作基本的定向,为具体的解题指明航向——解题时一定要紧扣全文的题旨、思路与结构来思考、答题。它既是一种基本的阅读方法,也是一种必须具备的基本阅读能力。下面各选取一道2023学年模拟考题中涉及的说明文、议论文和记叙文三种文体的题目,说说“整体阅读”观照下的答题思路。
辣椒的魔力
①夏末的一个傍晚,小区里的回家路上,不知道是哪个楼道的哪扇窗户里,正在炒辣椒炒肉,香味钻进鼻子里,让人垂涎欲滴。所以辣椒炒肉的魔力在哪里?要是没有肉,这道菜固然不成立。但是如果没有了辣椒呢?这道菜恐怕也要大失风味,大打折扣了罢。
②辣椒调味增香的辛辣魔力,主要来源于其所含的一种生物碱——辣椒碱,又名辣椒素,具有易溶于脂质且难溶于水的性质。辣椒素主要存在于果实的胎座和隔膜组织中。所以有一道烤辣椒的热拌菜,把辣椒放进灶火边上烤,熟了撕皮扒开,怕辣的就把白筋和长满籽儿的胎座去掉,再倒上酱油,是夏日里的一道开胃绝菜。
③辣椒素让我们产生的辣觉,其实是一种灼痛感。当受到辣椒或者高温刺激(>43℃)时,我们感觉神经纤维中的辣椒素受体(TRPV1)就会被激活,大脑就会收到TRPV1 释放的“疼痛”电信号,我们就开始兴奋地觉得好辣(灼痛)呀!
④辣椒的魔力不止于此。好多年前曾有人问我:“你说,人们是为了祛湿而吃辣椒,还是先吃辣椒尔后才发现可以祛湿呢?”
⑤在我国古代,辛辣调料就非常多,其中以花椒、姜和食茱萸三者使用最多,被称为民间“三香”。而在汉末的《名医别录》里,就称花椒能“除六府寒冷”,可见,人们很早就对辛辣调料的祛湿功用有所认识。不过,我们现在说吃辣,常常不是说“三香”了,而是泛指吃辣椒。
⑥辣椒起源于中南美洲,16世纪末传入中国。辣椒的传入,曾一度使得当时几乎遍植全国的花椒退居四川一角,而辣椒则于18世纪传遍中国的大部分地区,成为中国重要的调味品作物。有学者考证,辣椒在中国最早的落脚点是浙江, 一开始被视为观赏植物。但当辣椒传播到吃花椒的华北地区之后,辣椒的调味价值才被发现,从而渐渐地替代了花椒。
⑦最早把辣椒作为蔬菜食用的地方是湖南。辣椒在1684年的《宝庆府志》中被称为“海椒”,宝庆府即现在的湖南邵阳,由此可推测湖南的辣椒应从海边的浙江传来。后来,湖南成为最先形成食辣习惯的地区,甚至到了19世纪道光年间,湖南人已经有了“无椒芥不下箸也”的记载。至于为什么辣椒在当时的湖南如此受欢迎,其“卑湿之地”的地理气候特征被认为是重要的客观原因。
⑧如此看来,仅谈吃辣椒,人们应该是先知道辛辣可以祛湿,有了辣椒后,再用辣椒作为新的辛辣物祛湿罢。
12. 本文⑤⑥⑦三段的顺序不能调换,请简述理由。(6分)
答案:
第⑤段说明古人很早就知道辛辣能祛湿(1分),第⑥段说明辣椒如何传入中国并替代花椒(1分),第⑦段说明辣椒进入湖南并在湖南作为祛湿的辛辣物而广受欢迎(1分)。按时间顺序排列(1分)。回答了第④段的问题(1分),并与第⑧段的推论之间形成呼应(或引出第⑧段的推论)(1分)。
整体阅读:
本文是事物性说明文,说明对象是“辣椒”,其特征是“魔力”——调味增香(第①-③段)和祛湿(第④-⑧段),是按照由主到次的逻辑顺序(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介绍的。全文结构属于“分-分”结构。
题目分析:
这是顺序题中的调序题,结论明确,只需“简述理由”。这类题型的一般思考路径是“先小后大”、先内容后形式。基本步骤是:先概括相关段落大意,再看段间关系,然后看相邻段落间关系,最后看前后文(除了相邻段落,着眼全篇)关联。可以用以下图示:
答案思路提示
第④-⑧段说明辣椒祛湿的魔力。
第⑤⑥⑦段围绕第④段“人们是为了祛湿而吃辣椒,还是先吃辣椒尔后才发现可以祛湿”的问题展开说明。
第⑤段说明了我国古代(在辣椒传入之前)就有很多辛辣调料,人们也很早就对花椒等辛辣调料的祛湿作用有所认识;
第⑥段说明了辣椒的传入中国后,成为中国重要的调味品作物而渐渐替代了花椒;
第⑦段说明了辣椒在最早将之作为蔬菜食用的湖南大受欢迎,重要的客观原因是其“卑湿之地”的地理气候特征。
这是按照对辛辣调料的祛湿功用和辣椒特点的认识过程的逻辑顺序来安排的,符合人们的认知规律。最后第8段得出结论“先知道辛辣可以祛湿,有了辣椒后,再用辣椒作为新的辛辣物祛湿罢”,回答了第④段的问题,并与第⑤⑥⑦段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所以这三段顺序不能调换。
例二:议论文
虹口区2023学年第一学期模拟卷《成功》:
成功
季羡林
①什么叫成功?顺手拿来一本《现代汉语词典》,上面写道:“成功:获得预期的结果。”言简意赅,明白之至。
②但是,谈到“预期”,则错综复杂,纷纭混乱。人人每时每刻每日每月都有大小不同的预期,有的成功,有的失败,总之,是无法界定,也无法分类,我们不去谈它。
③我在这里只谈成功,特别是成功之道。这又是一个极大的题目,我却只是小做。积七八十年之经验,我得到了这个公式:天资+勤奋+机遇=成功
④“天资”,我本来想用“天才”;但天才是个稀见现象,其中不少是“偏才”,所以我弃而不用,改用“天资”,大家一看就明白。这个公式实在是过分简单化了,但其中的含义是清楚的。搞得太烦琐,反而不容易说清楚。
⑤谈到天资,首先必须承认,人与人之间天资是不相同的,这是一个事实,也否定不掉。今天,学术界和文艺界自命天才的人颇不稀见,除了羡慕这些人“自我感觉过分良好”外,不敢赞一词。对于自己的天资,我看,还是客观一点好,实事求是一点好。
⑥至于勤奋,一向为古人所赞扬。囊萤、映雪、悬梁、刺股等故事流传了千百年,家喻户晓。韩文公的“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更为读书人所向往。如果不勤奋,则天资再高也毫无用处。事理至明,无待饶舌。
⑦说到机遇,往往为人所忽视。它其实是存在的,而且有时候影响极大。就以我自己为例,如果清华不派我到德国去留学,则我的一生完全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
⑧把成功的三个条件拿来分析一下,天资是由“天”来决定的,我们无能为力。机遇是不期而来的,我们也无能为力。只有勤奋一项完全是我们自己决定的,我们必须在这一项上狠下工夫。在这里,古人的教导也多得很,如“___________”。
⑨王静安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静安先生第一境写的是预期,第二境写的是勤奋,第三境写的是成功,其中没有写天资和机遇。我不敢说,这是他的疏漏,因为写的角度不同。但是,我认为,补上天资与机遇,似更为全面。我希望,大家都能拿出“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精神来从事做学问或干事业,这是成功的必由之路。
答案:
第⑨段自然引用王静安《人间词话》中的句子不能删去(1分)。因为小雨只发现王静安所认为的成功之道和本文作者季羡林认为的成功之道的不同之处,却没有发现他们都强调了勤奋是成功必备条件(2分)。本文的观点是:大家都应拿出勤奋的精神来从事做学问或干事业,这是成功的必由之路,引用王静安《人间词话》中句子,能更加有力证明中心论点(2分)。
整体阅读:
本文由“成功”的意思谈到论题“成功之道”,引出本文的中心论点“天资+勤奋+机遇=成功”,然后分两层展开论证。第④⑤⑥⑦段分别从“天资”“勤奋”和“机遇”三个方面证明分论点一“对成功而言,三者缺一不可”;第⑧⑨段进一步深入论证分论点二“(其中)勤奋最重要”,揭示文章的写作意图,突出其现实意义。这两层属于层进式论证结构,而全文属于“总-分”结构。
题目分析:
本题表面是考查画线句的作用,其实涉及尾段的作用,需要立足全篇整体来思考回答。联系整体论证思路,尤其是第⑧段着重强调“我们必须在这一项上狠下工夫”来看,第⑨段引用王静安《人间词话》中的句子其目的就是为了论证分论点二“勤奋最重要”,所以要看到两者的共同点。同时还要看到作者的分析,用“但是”一转,强调了“我认为,补上天资与机遇,似更为全面”,更突显作者观点的全面性和合理性。同时,不要忽略第⑨段“对王静安《人间词话》中句子的引用”还包括文末句中的“衣带渐宽终不悔”,也需要分析其作用。
答案思路提示
第⑨段引用王静安《人间词话》中的句子不能删去。引用王静安《人间词话》中句子,表明对成功之道的理解各人认识会有不同,王静安所认为的成功之道和本文作者季羡林认为的成功之道只是所写角度不同,但他们都强调了勤奋是成功的必备条件,证明了作者“勤奋最重要”的分论点。同时,作者补上天资与机遇,也更突显了本文观点的全面和辩证。
作者在结尾揭示了本文的写作意图:希望大家都能拿出“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精神来从事做学问或干事业,走这条成功的必由之路,这既突出了“勤奋”这个条件的重要性,又表明了“衣带渐宽终不悔”(勤奋)的特定由来,增添了文章的文学色彩和诗味。
例三:记叙文
闵行区2023学年第二学期模拟卷《林深见鹿》:
林深见鹿
①前几天去参加一个朋友的新书分享会,一个在读研究生现场诉说对自己今后何去何从的迷惘。我当时脑子里立刻蹦出弗罗斯特的诗句:“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们必须选择其中一条,然后再往下继续选择,直至走向密林深处。林深未必能见鹿,也永远没有回头路。
②这或许是为什么,每年的高考季总触动人心,让人默契地回望少年的自己。
③我从小偏科。数感很差,语感是上帝给我开的另一扇门。但我很幸运,遇到一位开明的数学老师。他当时写了一本专门讲解数学解题思路的书,很热销。那时坐我右手边的男生,自视甚高,但对数学老师是真心崇拜。他买了老师的书,下课又追着老师索要签名。回到座位上,他心满意足地欣赏着老师的笔迹,然后工工整整画上了个框。我很诧异:这是干嘛?他解释说这是着重强调的符号,表示尊敬。我说如果老师看到会打你的,他忽然陷入了迷茫。
④这位教了我们七年的白发苍苍的数学老师从来没有对我流露过嫌弃的眼神。他跟我说,真的成功就是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这是他给我的宝贵的定心丸,给予我继续放肆偏科的勇气。
⑤而我那刚出师范校门不久的语文老师,是沉稳老道的数学老师的参照系,只是他们的骨子里潜有同样的自信和智慧。她时髦而不羁, 是她的走路方式以及生活方式,延展成不按常理出牌的教学方式。我们被要求隔几周读一本经典,《罗密欧与朱丽叶》《罗亭》《傲慢与偏见》……这些故事从此轮回在以后的许多个人生瞬间。那次期末考她出了一道题:“你能不能根据下面这段作品的风格判断作者是谁?”当然,很少有人能写对答案。记得一份试卷上,某同学就写了一个字:“能”。我拿给语文老师看,她大笑。但是又没法下笔打叉。
⑥那时,我们都无知无畏地飞扬着。放学后,会结伴去学校外的小街音像店里淘9块9的卡带,把自行车踩得飞快……那年的《戏说乾隆》令同桌着迷,以至于在化学课上收集实验中析出的盐粒,说希望有朝一日也能建个盐帮……
⑦整个青春的记忆毛茸茸的,仿佛是个清醒的梦。直到面临高考,需要文理分班时,我们突然意识到,人生的选择题开始一道道横在我们面前。记忆里,从那一刻开始,空气变得凛冽……
⑧因为当年有可以提前报考某些高校文学基地班的机会,我想来想去,还是认清现实,皈依了早就认定的专业吧。但我至今也不知道是否做对了那一刻的人生选择题。对于无法踏上的另一条路上的风景,我们永远葆有好奇和遗憾。
⑨记得中学时代的体育课,有一个特别让人恐惧的项目——越野跑。要越过我们自己的校门口,然后穿行到隔壁的大学校园,再绕回来。漫漫长路,真的是魔鬼训练。但好在没有体育老师全程陪跑,他只是在终点等我们。这给予了我们充分的“活动”空间。在屡次试错后,我们发现了一堵墙,翻过去,就可以抄一半的近路,足以在另一半的路途上悠悠荡荡,然后体面地抵达终点。很快,其他班的同学也发现了这条被一堵墙遮蔽的近道。很快,因为翻的人太多,墙塌了……我们却还暗地里想怎样再辟蹊径。
⑩虽然可笑,但我知道,那时的我们不曾后悔。这生猛的青春,值得我们用余生致敬-它是在面临密林中的一道道岔口时,即使周围沸反盈天,也会任性,会不问东西的存在。林深见鹿,原来那头鹿,正是我们自己。
答案:
面对越野跑,我们想尽办法抄近路,墙塌了暗地还想要再辟蹊径(2分),表现了青春的生猛无畏(1分)。引出下文作者对“林深见鹿”的阐释,即人生的选择和探索最终是为了认识自我/找到自己的方向(2分)。
整体阅读:
本文由“参加一个朋友的新书分享会,一个在读研究生现场诉说对自己今后何去何从的迷惘”,引起“我”对“少年的自己”的回望。“无知无畏”的青春也有迷惘,但在高考报考志愿时有了理性的选择;“生猛的青春”时抄近道翻墙的“任性”,“我”从来不曾后悔,并将“用余生致敬”,表达了作者对青春一往无前精神的赞美,也表达了未来人生将其发扬光大的愿望。这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对青年学生是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引领,也间接回答了开头“在读研究生”的“迷惘”,体现了本文的现实意义。
题目分析:
这是分析“段落的作用”题型,需要从内容和形式两个角度来回答问题,一般步骤是概括段意和自身形式特点、分析段间关系(衔接、呼应、铺垫等)和对中心表达的作用。
第⑨段记叙的是一件事,目的是引出下文第⑩段的抒情和议论,表现文章的中心。这一部分的回忆与前文严重偏科等事情的回忆在程度上有加深,前文是“趣事”,第⑨段是趣事中偏向“错事”;前文是侧重青春的“无知无畏”,第⑨段偏重“生猛的青春”的“任性”。第⑧段已对“无知无畏”的青春做了个小结,面对“有可以提前报考某些高校文学基地班的机会,我想来想去,还是认清现实,皈依了早就认定的专业”,最终选择理性而不任性(本质上还是一种坚持自我),这正表明了“我”的成长。第⑨⑩段就进一步表明,对于“生猛的青春”的“任性”“我”也至今不后悔,甚至认为“值得我们用余生致敬”,不仅表达出对过往青春的怀念和对“少年的自己”的肯定,也是对当下时光的珍视,更是对未来生活的期许,以一往无前的姿态“致敬”青春,表达了作者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这对处于人生任何时期遇有“选择”迷惘的人都极富启迪意义。这才是本文真正的价值所在。
答案思路提示
第⑨段记叙了中学时代上体育课进行越野跑,为了省力且体面抵达终点而翻墙抄近道,后来墙虽倒了却暗地里想怎样再辟蹊径的事情,具体生动地表明我们在青春这条路上会根据自己的认知去任性地选择道路。它是生猛的青春的极端表现——任性,虽可能可笑,但无论怎么选择我们都不会后悔,因为这就是青春应有的样子(本真的自己)——无知无畏、生猛、任性,值得我们怀念和致敬,表达了作者对青春深切的怀念之情,也自然引出了下文的议论,表现了文章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