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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一大早,我就收到了朋友的微信提醒,“上海提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了,记得重新申请。”
11月的第一天,就这样以一个利好消息开始了:按照《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11月1日起,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限额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提取频次还上升到了每月一次。
除此之外,缴存人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也取消了提取限额,可以按照实付提取。
上月中旬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相关通知,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新政通过提高提取限额、优化办理频次等一系列举措,为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值得关注的是,在本市无房且租房的人群中,经本市人才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每户可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新市民、青年人办理租房合同网签备案的,每户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新市民,指的是在办理手续时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缴存人;青年人指的是办理手续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缴存人。(详细)
毕竟,握在自己手里的钱,才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